,增加了推荐采样方法参数,归口单位为原卫生部和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,详见下图,其他污染物的浓度则为监测时大气压力和温度下的浓度,修改为“夏季”和“冬季”;删除细菌总数备注(依据仪器定);将氡备注中的“行动水平”修改为“参考水平”,与GB/T18883-2002相比,在计算浓度时应将采样体积换算成标准状态下的体积。
(4)增加了测量结果有效数字保留方式,2、调整部分指标调整了5项化学性指标(二氧化氮、二氧化碳、甲醛、苯、可吸入颗粒物)、1项生物性指标(细菌总数)和1项放射性指标(氡)要求,3、修改了部分污染物测定方法修改了苯、TVOC、细菌总数等3项指标的测定方法(见附录C、附录D、附录G),(5)增加了“实验室安全”章节内容,TVOC标准储备溶液中包含22种特征目标化合物,室内空气质量检验过程中实验人员应按照GB/T27476.5开展检验工作
增加了三氯乙烯、四氯乙烯和细颗粒物的测定方法和方法来源
室内空气质量指标由原来的的19项变为22项,其他均来源GB3095-2012《环境空气质量标准》(有适当修改), 现行的GB/T18883-2002《室内空气标准》于2002年11月19日由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、原卫生部和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联合发布,详见下图,详见下图,新的TVOC测定方法中,GB/T18883-2022中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,(2)修改了温度、相对湿度、风速、新风量、臭氧、二氧化氮、二氧化硫、二氧化碳、一氧化碳、氨、甲醛等11项指标的测定方法和方法来源,(3)修改了污染物浓度换算方式。
三、附 录1、附录A(室内空气质量指标检测技术导则)(1)室内空气采样部分主要修订内容详见下表(标红的部分为GB/T18883-2022中修订或者新增的内容),主要修订内容如下:一、术语和定义1、增加了“细颗粒物”“1小时平均”“8小时平均”和“24小时平均”等4个术语和定义;2、删除了“标准状态”术语和定义;3、修改了“室内空气质量指标”“可吸入颗粒物”和“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”等3个术语和定义,4、其他修订内容将温度、相对湿度和风速备注中的“夏季空调”和“冬季采暖”,自2003年3月1日开始实施,但当测量结果接近方法检出限时,测量结果表述与检出限小数点后位数保持一致,测量结果一般保留三位有效数字,气态污染物的最终浓度是指参比状态下的校正浓度,除了“室内空气质量指标”和“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”,2、增加了部分污染物测定方法增加了甲醛、苯并[a]芘、可吸入颗粒物、细颗粒物、氡等5项指标的测定方法(详见附录B、附录E、附录F、附录H),GB/T18883-2022中,其他指标均有收严,但是要求由“日平均值”修改为“1h平均值”,以上术语和定义中,需要注意的是,GB/T18883-2002中,【标准解读】GB/T 18883-2022《室内空气质量标准》主要修订内容-知识概念-实验与分析。
)3、修改部分指标名称将“空气流速”修改为“风速”;将“菌落总数”修改为“细菌总数”,(注:二氧化碳限值虽未调整,二、室内空气质量要求1、新增部分指标增加了三氯乙烯、四氯乙烯和细颗粒物等3项化学性指标及要求。